附件一: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申报办法

2004年试行)

 

本规划项目的推出,旨在推动全国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扩大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展示与交流平台,加强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对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的参与程度,为教育管理部门的决策咨询和基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服务。本年度的立项工作是学会第一次开展科研规划项目,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系统的职教学会或协会(以下简称各省区职教学会)按照如下申报办法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一、课题申报面向全国,择优立项。

凡我国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热心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各界人士,均可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课题。

 

二、申报课题的相关材料。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申报办法》;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2004-2005年度)》;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申报·评审表》。

以上材料均可通过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项目办”,设在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ribbsh.com

 

三、申报人条件。

1一般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能够真正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3.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选题要求。

选题主要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2004-2005年度)》为依据。该《指南》的作用在于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需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五、申报表填写要求。

1.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年度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3.课题完成时限为20051230日。

4.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如有其他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教材、丛书的,将不予立项。

5.申报人须使用从“规划项目办”网站下载的原规格申报表(包括按原规格复印的),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报表。

 

六、申报程序和受理单位。

各省区职教学会可按10项左右申报到规划项目办。规划项目办原则上按申报数的三分之一确定立项数量。2004年度立项总数为100项左右。

2.各省区职教学会根据以下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1)申报人资质及其申报表合格;

2)选题能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

3)申报人科研诚信度及学术水平;

4)择优立项。

3.各省区职教学会完成初审后,需将以下材料集中报送规划项目办:

1)各省区职教学会在推荐立项的课题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一式报送五份。

2)各省区职教学会受理的所有申报课题目录清单,注明课题名称、申报人姓名、职务职称及所在单位。

3)初审后推荐立项的课题目录清单,并按照推荐的优先序号排列。

 

七、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

申报课题每项需交评审费100,由各省区职教学会先行代收,并可将30%用于初审开支。在向规划项目办报送初审后的课题申报表时,按照送审的课题数量交付到规划项目办。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课题。

1.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

2.所报课题为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

 

九、申报起止日期。

2004620日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047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十、通过评审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十一、立项课题成果的认定与推荐。

1.成果鉴定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聘请专家,并报各省区职教学会与规划项目办确认后进行。经各省区职教学会与规划项目办认可评审合格的课题,将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04-2005年度科研规划课题成果证书”;

2.项目规划办每2年择优出版规划项目成果文集;

3.每3-4年组织优秀论文或优秀成果评审,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相应的“优秀成果证书”;

4.学术委员会定期向教育部职成教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规划项目办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内)

邮编:200032          E-mailribbsh@public.sta.net.cn

联系电话:(021)64166635(兼传真)6403438764166634

联系人:朱桃福、胡秀锦、陈建宇

 

 

          


 

附件二: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004-2005年度)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配合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的实施,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紧密结合所在区域(地方)或行业(企业)对人力资源开发的实际需求,选择我国职业教育(包括初、中、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体系、模式、机制、策略等方面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开展研究。

 

三、本指南仅列出可供参考的若干主要选题范围。申报者可以此为基础自行设计具体课题,也可根据新形势要求另行设计具体课题。课题研究内容重在提出具有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避免过分强调纯学术理论或局限于某个单一的教研领域。

参考选题范围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以参考选题范围“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与发展战略研究”为例,具体课题可结合实际设计为“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对职业教育布局调整需要的研究”、“X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研究”、“Y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研究”、“不同区域的县级职教中心发展模式比较研究”、“西部农村职业学校发展重心调整的实验研究”、“沿海城市开展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案例研究”等等。

 

四、2004-2005年度规划项目的主要参考选题范围如下:

1.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与发展战略研究;

2.东、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3.城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策略比较研究;

4.职业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研究;

5.行业和企业职业教育运行机制研究;

6.东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研究;

7.民办职业教育机构发展问题研究;

8.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互动机制研究;

9.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0.职业教育的投资体制改革研究;

11.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的政策研究;

12.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机制研究;

13.中外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模式的比较研究;

15.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研究;

16.职业院校的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研究;

17.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与教学体系研究;

18.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的学制研究;

19.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学制研究;

20.职业院校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改革研究;

21.职业院校学生学习特点与对策研究;

22.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23.职业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方法与途径研究;

24.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研究;

25.学生实习实训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6.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途径的实验研究;

27.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8.职业教育考试考核评价制度建设研究;

29.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与共享策略研究;

30.校企联办公共实训基地的可行性与操作性研究。

 

 

  


 

附件三: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人所在单位                                   

                                        

 

 


 

 

填表须知

 

 

一、每个项目限报负责人一人,课题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一般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主要合作者是指课题负责人之外的课题研究方案的设计人员、研究人员与子课题负责人等。

三、申报表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职教学会(协会)组织初审。经初审推荐立项的申报表,上报规划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复审。

四、申报表请用钢笔认真如实填写,书写要清晰、工整。

五、申报表需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另四份可为复印件。


 

申报项目名称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性别

年龄

职称

工作单位

专长

分工